关于印发《作风建设年监督问责工作方案》 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参股公司、子公司党组织及机关各部室:
    现将集团公司《作风建设年监督问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3日


                      襄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风建设年监督问责工作方案

    2017年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化之年,是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起步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强化监督问责,有效推进作风建设,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全市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治懒、治庸、治推、治慢、治浮”的目标任务,结合公司工作职能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通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问责,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转作风、重规范、强服务、提效能,解决干部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积极性,推动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做强做优做大水务集团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对象
    集团公司所属各参股公司、子公司、本部机关各部室及所属人员。
    三、工作任务
   (一)紧盯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问题
    1、紧盯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部署落实不力,政令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2、紧盯“晒清单、明责任、促践诺”活动开展不力,领导班子工作责任清单不明晰,领导干部个人工作项目清单和服务承诺不具体,群众评议度过低的问题。
    3、紧盯市民问政中承诺整改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群众不满意、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问题。
    4、紧盯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以致发生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问题。
   (二)紧盯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5、紧盯群众观念淡薄、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掌握不详实,致使决策失误的问题。
    6、紧盯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方法简单、敷衍应对导致工作失误的问题。
    7、紧盯办事拖拉,不按法定时间或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导致工作延误的问题。
    8、紧盯工作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和矛盾绕道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9、紧盯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干扰公司正常生产、吃拿卡要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10、紧盯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看电影,长期在职不在岗,无故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的问题。
    11、紧盯参会人员无故迟到、早退;在会场内吸烟,来回走动,交头接耳“开小会”;接听、拨打和摆弄手机,打瞌睡等会风不正会纪松散问题。
    12、紧盯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压缩不必要的发文。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采取合并等措施,切实减少各类会议。
   (三)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13、紧盯使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奢侈浪费问题。
    14、紧盯以各种节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15、紧盯大操大办婚礼、葬礼、搬迁、升学、参军、子女满月、老人过寿等婚丧喜庆事宜的。
    16、紧盯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或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未按规定将接待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支,以及其他违反有关公务接待规定的。
    17、紧盯假借开会、研讨、培训或考察之名进行公款旅游;借外出公务活动之机安排与公务无关的考察路线,变相进行公款旅游等问题。
    18、紧盯借公务活动之名公车私用;借开会、培训、执法检查之机使用公车顺道前往风景区游玩。
   (四)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9、紧盯在企业重组改制、投资并购、产权转让、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过程中是否有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的问题。
    20、紧盯有关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在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以及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
    召开集团公司作风建设年工作会议,对作风建设年监督问责工作进行宣传部署,督促各公司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各种形式,让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活动的部署要求,认真领会市委和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8月)
    通过行业监管、群众评议、信访投诉、媒体监督等渠道,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职工群众,特别是供水用户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排查本单位及个人存在的各种不良作风问题。结合工作职能,各公司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剖析根源,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切实整改到位。
   (三)监督问责阶段(7月-11月)
    上级主管部门作风建设监督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明察暗访,接受投诉、举报,开展专项巡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实施“挂销号制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干部,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纠正,以及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需要进行问责的,按照《问责条例》进行。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单位,要对其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构或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廉政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组织处理手段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主动认识错误并及时纠正错误、挽回损失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故意隐瞒事实或隐匿证据,干扰阻碍监督检查的,从重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 2018年1月)
    各公司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建立销号制度,规范“挂牌上岗”和“离岗告知”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和一次性办结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和综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对不当行为进行纠错、预警,责令整改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活动真正落实到位,集团公司成立作风建设监督问责领导小组,纪委书记焦为民任组长,公司各级纪检委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办公室。各公司要高度重视,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确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安排1名管理人员兼任联络员,及时上报活动情况。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司要把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与推进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带头抓好深化措施的落实。党组织书记要严格履行抓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条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经验做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对作风建设情况和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采取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形式及时进行通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理结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绩效考评、综合考核的评价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廉政审查和所在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