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各参股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党组织:
为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现就印发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台账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建工作清单和党建工作台账
为了便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集团公司办公室将党建工作具体任务指标细化为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电子台账,请各单位按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和党建工作台账中要求填报的内容,认真开展工作,并要求做到全程留痕,工作照片将做为重要记录,每季度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清单附后,党建工作电子台账从网上发送。
二、关于设立党小组
(一)各基层党支部均应设立党小组,党小组具体数量根据单位党员人数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党小组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组织小组党员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党支部有关事项,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以及执行党支部决议等有关情况。
(三)每个党小组设党小组长1名,负责党小组日常活动组织管理以及党小组会议记录、党费收缴等具体事务。集团公司内退、退休党员党小组的设立及相关事务由综合事务部牵头负责。
(四)基层党支部党小组划分(数量、人员组成)以及党小组组长名单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活动
(一)各基层党支部均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具体见公司制发的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记录。集团公司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年终党建考核挂钩。
(二)2016年一季度“三会一课”记录应于5月10日前补齐,规范填写在公司制发放的党建工作台账上。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的党支部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
四、关于党费收缴
按照上级规定,党费应逐月交纳。各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将党费交纳情况登记在党建工作台账上,足额收齐后集中上缴集团公司办公室。
五、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根据上级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应对照公司党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每月4日前及时上报上月落实情况,并附印证材料(照片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特此通知。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