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参股公司、子公司及机关各部门:
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是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4月10日,市治庸办对清明节前后利用公车扫墓、接送小孩、旅游等公车私用12家单位的13辆公车进行了曝光处理;4月15日,市纪委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工作会,对11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各公司对此务必要高度重视,以此为鉴,引以为戒,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做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中央、省、市委对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公司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强公款消费、娱乐活动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三公”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确保“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1、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严格接待工作审批程序。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同城吃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2、严禁用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高档烟酒、土特产等。
3、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带彩”打牌活动。
6、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
三、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1、严禁公车私用。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借用公务车辆的,必须在用车前提出申请,说明用车原因、时间、线路、里程等,并填写《公车临时借用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预交费用后方可使用。用车后,按1元/公里结算实际费用。婚丧嫁娶、外出旅游、接送家属、探亲访友等一律不得借用公车。
2、实行公车统一停放管理。各公司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置公车停放场所。节假日、休息日及非工作时间公车一律按规定停放至指定场所,没有停放至指定场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必须清楚公车去向。
3、切实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各公司要提高对公车私驾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纠正本单位公车私用的问题。对公车管理混乱、出现公车私用情况的将严肃追责。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集团公司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公司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的,一经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