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为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证,根据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2011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国资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开展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以领导人员、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为重点对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洁教育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宣传勤廉先进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增强廉洁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按照市纪委、国资委统一部署,以“以人为本、服务便民”为主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结合企业实际和特点,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冲击力。

3、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企业。按照《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加强载体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廉洁文化进班子、进机关、进项目、进岗位、进班组、进家庭。通过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增强“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

(二)突出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公司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1、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湖北省国有企业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五个配套制度的要求,以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制度建立和完善为主要内容为着力点,加大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完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根据新的形势和发展要求,着力加强教育、预防、监督、惩处等相关制度建设。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境)考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逐步形成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制度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加快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督办落实。根据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办公室《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确定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督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发挥监督职能,服务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1、加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要求,重点加强企业国有资金重点投资项目和企业重组整合中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以保障企业规范经营为重点,重点加强“三重一大”决策、资产评估、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高风险业务,以及招投标、财务管理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2、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巩固治理成果。

3扎实开展效能监察。重点对原材料与设备的采购、资产处置、资金运行、产品销售等方面进行立项监察。

(四)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抓好领导人员思想作风建设

1、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以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重点,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

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基层情况,倾听职工意见。督促公司认真落实事务公开和职代会报告制度,凡涉及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公开和向职代会报告。

3、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公司领导人员定期走访困难职工家庭,建立扶贫帮困机制,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建立健全职工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保证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五)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护国有资产安全

1、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做好信访件的登记、转办、督办、查办工作。充分利用监事会、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从中发现、挖掘办案线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及时做好信访件的回复。

2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司物资购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买官卖官和其他用人上的腐败案件;工作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缩水评估和恶意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严重侵害职工群众利益案件;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案件。

(六)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严格落实责任。根据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2、严格检查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每半年对各二级单位实施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3、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检查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表优、精神文明创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工作领导不力、履行责任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