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会精神,根据《襄樊市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襄办发[2010]24号)及市国资委相关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襄樊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将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努力形成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保权力运行安全、保项目建设安全、保资金使用安全、保干部成长安全的良好局面,推动我公司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排查风险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追责为保障,形成“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具有水务集团特色的防控模式,到2010年底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三、工作范围和对象
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及全体党员干部。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分清权查险、建章立制、预警控制、监督检查四个步骤。
(一)清权查险
1、清理查找风险。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服务对象意见,以及举报投诉、财务审计、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途径,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查找单位人财物管理、营销收费、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在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中层以上干部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均须重点排查。
2、划分风险等级。根据权力大小、腐败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程度等情况,由高到低将腐败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把直接行使项目投资、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人事管理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一级腐败风险;把部分行使项目投资、财务管理、物质采购供应、人员管理等重要权力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二级腐败风险;把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确定为三级腐败风险。在风险等级划分上,要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职工代表评、群众评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找准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在防控力度上要有所侧重。原则上一级腐败风险防控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二级腐败风险防控分管领导亲自参与,中层干部具体落实;三级风险防控由中层干部参与,经办人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3、建立风险点目录。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经党委审核后,按职级和业务类型进行登记,分层级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报上级党委备案。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章立制
在清理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对照清理确定的风险点及风险级别,对现有腐败风险防控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针对性研究制定防控方案和措施,建立完善各项防控制度和制约机制。对已经过时或不适应现实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制度,拟定具体的修改计划,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对需要制定而没有制定的制度,要及时制定。制定完善制度,即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即要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规范,更要突出对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要完善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制度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落实措施,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三)预警控制
对未严格执行防范措施,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已经出现了错误苗头、错误倾向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警处置措施。
1、设立预警处置工作机构。为保证预警控制工作常抓不懈,在公司纪检监察部设立腐败风险预警信息处置中心,负责腐败风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处置等工作。
2、收集腐败风险预警信息。要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行风评议、案件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以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访问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方式,开展腐败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实施腐败风险预警处置。要根据腐败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腐败风险。
对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采取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置;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4、建立完善预警处置制度。一是建立预警处置结果回告制度。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部门。二是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置督查制度。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及时督导。每年至少要对各单位、部门腐败风险落实情况抽查一次。三是建立预警处置情况通报制度。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预警处置的综合情况及时向市国资委纪委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强化对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的惩处力度。对开展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问责,并责令整改。
(四)监督检查
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全面检验风险点查找是否准确全面,风险等级划分是否科学严密,防范制度是否健全完善,预警控制机制运转是否协调顺畅,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修正完善,逐步形成行之有效、具有自身特色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公司党委将加强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把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作为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和完善督查、考核、评估、奖惩等制度,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评之中,各单位、部室每半年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纪检监察部。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和参与,确保工作常抓不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要带头查找腐败风险点,落实预警防控措施,带头做好自身并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预警防控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开展,公司成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平同志担任组长,甄先强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办检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稳步协调推进。公司将紧贴实际和自身特点,坚持预警防控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评,增强预警防控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预警防控工作的不断实践中,形成较为完备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运行机制、督查机制、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
(三)强化教育宣传。各单位、部室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或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大力支持参与预警防控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坚持典型引路,加大对预警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具有襄水特色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